国资委“九条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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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九条禁令”

本帖由sdzewei发布于2011-12-14 14:47:231362次浏览3人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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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zewei
201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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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1月5日对外公布了九条《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这九条禁令包括:  一、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二、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三、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四、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五、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六、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  七、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八、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九、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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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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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dzewei
    sdzewei2012年01月10日

    <blockquote>BRICs&nbsp;发表于&nbsp;2012-1-9&nbsp;21:18&nbsp;/common/back.gif</br>让领导们去看看啊,</blockquote> 违反的话,可以拒绝执行。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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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星星响应
    星星响应2012年01月10日

    学习了!!!!!!!!!!!!!!!!!!!!!!!!!!!1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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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79115370
    8791153702012年01月03日

    恩&nbsp;&nbsp;写的真好&nbsp;真棒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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