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和几位做分布式光伏投资的朋友聊天,发现大家普遍有个困惑:“政策里总提‘机制电量’‘机制电价’,还有‘上网比例’‘存量增量’这些词,到底怎么影响咱们项目的收益?”确实,随着分布式光伏全面进入市场交易阶段,过去“全额上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简单模式正在被打破。现在的市场交易规则里,这几个概念就像“底层代码”,直接决定了项目的收益结构和风险边界。今天咱们就抛开政策文件里的专业表述,用投资人的视角,把这些关键概念拆解清楚——毕竟,搞懂规则才能算清账,算清账才能投对项目。 机制电量:不是“计划电”,是“保底收益”的安全垫先问个扎心问题:如果你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突然被要求“必须发一定量的电参与市场交易”,但又担心市场电价波动太大,怎么办?这时候,“机制电量”就是那颗“定心丸”。机制电量到底是什么?简单说,它是政策为分布式光伏项目划定的“保底发电量”,确保这部分电量能以相对稳定的价格消纳,避免因市场波动导致收益大幅下滑。打个比方,就像你开了一家早餐店,社区和你约定“每天至少卖500个包子,按成本价收”,剩下的包子你可以自由定价卖——这500个包子就是“机制电量”,成本价就是“机制电价”。但这里的“机制”二字,藏着更深的逻辑。 根据近年相关政策,分布式光伏参与市场交易的电量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机制电量”,另一部分是“市场电量”。机制电量的核心是“保量”,但价格可能和机制电价挂钩;市场电量则是“竞量”,价格随行就市。举个真实场景:某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年发电量100万度。当地政策规定,其中60%(60万度)为机制电量,这部分电量由电网企业按“保障性收购电价”收购;剩下的40%(40万度)进入市场交易,价格由供需关系决定。 这时候,机制电量就像给项目上了“收益保险”——即使市场电价跌了,60万度的收益也能稳住基本盘;而市场电量的收益则像“浮动奖金”,行情好时能多赚,行情差时可能少赚甚至亏。但要注意,机制电量不是“计划经济”的产物,而是政策过渡期的“缓冲设计”。随着电力市场完善,未来机制电量的比例可能会逐步降低,更多电量进入市场。对投资人来说,机制电量的存在意味着项目前期收益可预测性更高,适合风险偏好较低的投资者;但如果想博取更高收益,就得看市场电量的运作能力了。机制电价:不是“固定价”,是“成本+浮动”的平衡术说完机制电量,必须聊聊它的“CP”——机制电价。很多人误以为机制电价是“政府定价”,但实际上,它是“基准价+浮动”的组合,既考虑了光伏的发电成本,又反映了市场供需。机制电价的定价逻辑是什么? 核心是“燃煤基准价”。根据现行政策,分布式光伏的机制电价通常以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简称“煤电基准价”)为锚,上下浮动不超过一定比例(比如±20%)。但这里有个关键细节:分布式光伏属于可再生能源,部分机制电量可能叠加“绿电溢价”——也就是在煤电基准价基础上,再额外获得每度电几分钱的补贴(具体数值由绿电交易市场决定)。举个例子:假设当地煤电基准价是0.4元/度,绿电溢价是0.05元/度,那么机制电价可能是0.4×(1+10%)+0.05=0.49元/度(假设上浮10%)。这时候,机制电价就包含了“成本补偿”(煤电基准价覆盖部分)和“环境价值”(绿电溢价)。 但投资人要注意的是,机制电价的上浮和下浮是“双向”的。如果市场电力供应过剩,机制电价可能低于煤电基准价;如果电力紧张,也可能高于。这就要求我们在测算收益时,不能只看“上限”,还要做“下限压力测试”。比如,假设机制电价下浮10%,项目是否能覆盖运维成本? 如果不能,可能需要提高市场电量的销售能力,或者调整项目规模。另外,机制电价和“目录电价”的关系也需要理清。过去工商业用户执行的是“目录电价”,现在市场化交易后,用户的用电价格由“电能量交易价格+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分布式光伏的机制电价,本质上是“电能量交易价格”的一部分——如果用户选择“自发自用”,那么光伏发的电相当于替代了用户从电网购买的“目录电价”部分,这部分收益其实是“电能量交易价格”与“目录电价”的差值;如果余电上网,则是直接按机制电价或市场电价卖给电网。换句话说,分布式光伏的收益来源有两个: 一是“替代用户用电”的价差(自用部分),二是“余电上网”的电价(上网部分)。机制电价主要影响的是“余电上网”部分的收益,而“替代用户用电”的价差则取决于用户的用电价格(比如大工业用户的尖峰电价可能比煤电基准价高很多)。上网比例:不是“拍脑袋”,是“用户负荷+储能”的函数“我们项目的上网比例是30%,但隔壁园区的项目能做到10%,为什么差距这么大?”这是投资人常问的问题。答案藏在两个词里:用户负荷特性和储能配置。上网比例的定义很直接:余电上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例。比如一个项目年发电100万度,其中70万度被用户自己消纳,30万度卖给电网,上网比例就是30%。但这个比例不是固定的,它由三个因素决定:用户负荷的“匹配度”:分布式光伏的核心优势是“就近消纳”,用户自身的用电量和用电时间越接近光伏的发电曲线(白天发电多,晚上少),自用比例就越高,上网比例就越低。 比如,一个24小时连续生产的工厂,白天用电量大,光伏发的电基本能被消纳,上网比例可能只有10%-20%;而一个白天上班、晚上停工的办公楼,光伏发的电白天用不完,晚上又没用电需求,上网比例可能高达50%以上。储能的“调节能力”:如果项目配了储能,就可以把白天多余的光伏电存起来,晚上或阴雨天释放给用户使用,从而降低上网比例。比如,一个配了500kWh储能的项目,白天光伏大发时存200度电,晚上用户用电时放出,相当于每天减少200度电的上网,上网比例能降低10%-15%(具体看储能容量和充放电效率)。 用户的“用电稳定性”:如果用户是生产型企业,受订单影响,用电量波动大(比如淡季用电少),光伏发的电可能无法全部消纳,上网比例会上升;如果是连续生产的化工、数据中心等用户,用电稳定,自用比例就高,上网比例低。对投资人来说,上网比例直接影响项目的收益结构。假设项目度电成本(LCOE)是0.3元/度,自用电价是0.8元/度(用户侧电价),上网电价是0.4元/度(机制电价+市场溢价):如果自用比例80%(上网比例20%),每度电的收益是0.8×0.8+0.2×0.4=0.72元,利润0.42元;如果自用比例50%(上网比例50%),每度电的收益是0.5×0.8+0.5×0.4=0.6元,利润0.3元;可以看到,上网比例每上升10%,利润下降约25%。 因此,提高自用比例(降低上网比例)是提升分布式光伏收益的关键。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现在很多投资人都盯着“高负荷、连续生产”的工商业用户——他们的屋顶不仅“能发电”,更能“多赚钱”。存量与增量:不是“一刀切”,是“政策过渡期”的机会窗口最后说说“存量”和“增量”——这对概念最容易让投资人踩坑,因为政策对它们的要求可能完全不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存量增量项目的时间节点为2025年6月1日。存量项目(2025年6月1日以前投产):电量规模由各地妥善衔接现行具有保障性质的相关电量规模政策,机制电价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不高于当地煤电基准价,执行期限按照现行相关政策保障期限确定。这些项目过去可能享受过“全额上网”补贴(比如0.85元/度的国补),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固定电价(比如脱硫煤电价+0.05元/度的补贴)。 但现在,它们需要逐步纳入市场化交易体系,面临两大变化: 1.补贴退坡:国补已经全面退出,存量项目的收益从“补贴+脱硫煤电价”变为“机制电量+市场电量”的组合。如果项目原来的自用比例高,可能影响不大;但如果原来依赖补贴,现在收益可能下降。 2.交易规则调整:部分地区要求存量项目在一定期限内(比如2025年前)完成“市场化转型”,即存量电量中的一部分必须进入市场交易,不能继续按原固定电价收购。这相当于给存量项目套上了“市场化约束”,倒逼业主提升运营效率(比如提高自用比例)或参与绿电交易(获取溢价)。增量项目(2025年6月1日起投产):每年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由各地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机制电价由各地每年组织已投产和未来12个月内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项目自愿参与竞价形成,执行期限按照同类项目回收初始投资的平均期限确定。它们的“出身”就带着市场化的烙印——从备案开始,就需要明确参与市场交易的方式(是全部电量入市,还是部分保留机制电量)。 对增量项目来说,优势在于政策更透明,收益测算更清晰,但挑战也更直接: 1.没有“历史包袱”:不用像存量项目那样处理补贴退坡的遗留问题,收益结构从一开始就按“机制电量+市场电量”设计,更符合未来电力市场的趋势2.更灵活的交易策略:增量项目可以选择“隔墙售电”(直接卖给周边用户),或者通过售电公司代理交易,甚至参与电力现货市场(比如在电价高峰时段卖出高价电)。这些新玩法对投资人的市场敏感度要求更高,但也可能带来更高的收益。举个对比案例:某存量工商业光伏项目(2020年并网),年发电量80万度,原执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电价0.9元/度(脱硫煤0.4元+补贴0.5元)”。现在政策要求,其中50%的电量(40万度)进入市场交易,机制电价为0.5元/度(煤电基准价0.4元+上浮25%),剩余50%(40万度)仍按原0.9元/度结算。假设用户侧电价是1.2元/度,自用部分替代了用户从电网购电的成本,那么:存量项目年收益=40万度×0.9元+40万度×0.5元=56万元;如果是同规模的增量项目(2024年并网),全部电量参与市场,其中60%自用(替代1.2元/度的电网电),40%上网(机制电价0.5元/度),则年收益=48万度×(1.2-0.3)(度电成本0.3元)+32万度×(0.5-0.3)=48×0.9+32×0.2=43.2+6.4=49.6万元。看起来存量项目收益更高,但这里没算补贴退坡的影响——如果存量项目的原补贴是0.5元/度,现在取消,实际收益会大幅下降(需要重新测算)。这说明,存量和增量的收益对比不能“一刀切”,必须结合具体项目的补贴情况、用户负荷、交易策略综合判断 对投资人来说,存量项目可能还有“政策红利”的尾巴(比如未领完的补贴),但增量项目更符合未来趋势,需要更注重市场化运营能力。结语:搞懂概念,更要搞懂“底层逻辑”回到开头的问题:这些概念到底怎么影响投资决策?但比记住这些概念更重要的,是理解它们背后的逻辑——分布式光伏正在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驱动”,未来的收益不再依赖补贴,而是取决于项目对电力市场的适应能力:能不能提高自用比例降低上网比例?能不能抓住绿电溢价的窗口?能不能在机制电价波动中锁定收益?下次再看分布式光伏项目时,不妨多问自己几个问题:这个项目的用户负荷曲线和光伏出力匹配吗?配储能能降低多少上网比例?机制电量占比多少,对应的收益下限是多少?是存量项目还是增量项目,政策红利还有多少?想清楚这些问题,你离“算清收益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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